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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:238     * 贴子主题:即墨大信一村庄对砂石开采反映强烈!

帅哥:keasy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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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 By:2025/7/15 13:53:36
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四批受理编号X3SD202505300053“青岛市即墨市大信街道西孙唐庄村存在:1.使用垃圾回填孙塘庄村小型水库。2.破坏村东进村道路北侧43.49亩基本农田用于建石子厂。3.西孙唐庄村出村路路东非法采石形成宽91亩深坑,用回收垃圾回填深坑”的调查核实情况“现场核查时,坑内无存水,未发现垃圾回填现象。核查时,该处地块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。原东孙唐庄村村民委员会已缴纳罚款并停止非法采石行为”不满意,投诉人认为:实际回填垃圾上面堆放工程机械车,搭建板房还有停车房,占用的包含基本农田。村委停止非法采石后,仍存在非法采石问题。

6月24日,即墨区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大信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再次调查核实,有关情况如下:
1.信访件反映的“回填垃圾上面堆放工程机械车,搭建板房还有停车房,占用的包含基本农田”地块,位于西孙唐庄村东,土地类型为采矿用地,不属于基本农田。2019年8月,孙某某占用西孙唐庄村集体土地,建设房屋、硬化地面,用于办公、仓库。2024年9月11日,区自然资源局对孙某某非法占地行为依法下达《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即自然资源罚字〔2024〕50号)。2025年1月14日,孙某某向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要求撤销上述《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即墨区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5月7日开庭受理,暂未宣判。前期,该地块东侧路边曾停放多辆挖掘机。6月11日,大信街道办事处安排机械,在整个区域随机挖掘5个探坑,下挖深度约30厘米后触及地表岩石层,未发现垃圾回填现象。
现场调查时,孙某某房屋因法院未判决仍保留原状,为独立院落中的一处平房,无板房和停车房;现场已无工程机械车堆放,未发现垃圾回填现象。6月27日,大信街道办事处在房屋附近及挖掘机停放处随机挖掘3个探坑,下挖深度约30厘米后触及地表岩石层,未发现垃圾回填现象。
2.信访件反映的“村委停止非法采石后,仍存在非法采石问题”位于大信街道东孙唐庄村以东,面积约55亩。2005年,该处作为荣乌高速取土场使用。高速建设项目结束后,2010年又用于营王路改造项目石料场,形成石坑。2014年-2015年,原东孙唐庄村民委员会在原有石坑基础上深挖采石。2015年1月29日、2016年7月1日,原即墨市国土资源局对原东孙唐庄村村民委员会依法下达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即国土罚字〔2015〕10号、即国土罚字〔2016〕374号),责令东孙唐庄村村民委员会停止开采、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并处罚款。原东孙唐庄村村民委员会已缴纳罚款并停止非法采石行为。
现场调查时,该石坑由村庄进行管理,坑内存有积水,主要用于农田灌溉。现场未发现采石设备,无采石痕迹。经比对2019年以来卫星影像,该深坑范围未见明显变化。
[img]/tp/2025/0715/1353338823.jpg[/img]

即墨区政府责成大信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:
1.依据法院判处结果对孙某某房屋等依法依规进行处理。
2.督促村庄做好巡查工作,严防违规占地建厂等环境违法行为,如发现违规占用土地、违法建设问题及时上报,依法处置。
3.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巡查,严防随意倾倒、填埋垃圾和非法采石的问题发生,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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